普惠制产地证(简称FA)
A. 背景介绍:
是指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在经济、贸易方面的一种非互利的特别优惠待遇。出口到澳大利亚、奥地利、比利时、保加利亚、白俄罗斯、加拿大、克罗地亚、捷克、丹麦、欧盟等41国。
B. 作用:
(1)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出口制成品或半制成品时,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予以免征或减征关税。
C. 样本及介绍:
商检局出的FA
D. 注意事项
第一栏(出口商):填写出口商详细的依法登记的名称、地址(包括国家), 我司可出单或双抬头哦。
第二栏(进口商):填写常收货人详细的依法登记的名称、地址(包括国家)
第六栏(唛头):唛头上不得有境外制造的字样。不得填写“见提单”或“见发票”等
E. 您需要提供的资料(电子版)
(1)商业发票
(2)装箱单
(3)提单copy件
(4)申请书(我司会把模板发给您)